虐待和忽视的定义
纽约法律宽泛地对弱势群体遭受的虐待和忽视进行了定义,其中既包括实际伤害,也包括伤害的风险。
身体虐待
故意触碰(击打、踢打、推挤等)、体罚、无法解释原因且由于受伤程度或部位、一次受伤的数量或者一段时间的受伤频率而较为可疑的受伤
心理虐待
嘲讽、人身攻击、使用威胁性词语或手势
性虐待
不恰当的触碰、露阴癖、性攻击、持有或分发性暗示图片、窥淫癖或其他性剥削。监护人和服务接受者之间的所有性接触均为性虐待,除非监护人同时也是服务接受者
忽视
不提供监督或充分的食物、衣物、庇护、健康护理;或者不提供接受教育的权利
故意滥用约束或隔离措施
使用这些干预措施时过度施力,作为惩罚或者出于员工的方便
管制药物
使用、给予或提供任何违反法律的管制药物
厌恶条件作用
在没有针对特定人员的法律授权下,用令人不悦的身体刺激来纠正行为
妨碍
对虐待/忽视的发现、报告或调查进行干扰、伪造记录或故意做出虚假陈述